在SPCC规则所规定的设施中,所有有可能排放石油的容器、设备和区域都要遵守二级密封要求。受影响的设备和区域必须有“适当的围堵”,能够控制最有可能排放的油量,直到油被清理干净。最初的容器、设备和管道充当“主安全壳”,而“二级安全壳”充当“备用”保护,以防止泄漏、泄漏和主安全壳故障。本课程介绍可用于防止油排放的二级安全壳。
学习目标
- 定义以下术语:“主安全壳”、“二级安全壳”、“足够不透水”、“拱形罐”、“直流”和“足够干舷”
- 描述“主动”和“被动”遏制措施有何不同
- 计算负责两个燃料箱的二级安全壳结构所需的容量
- 列出当二级密封被认为"不可行"时所需的替代措施
- 列出EPA检查员在SPCC监管设施的职责
- 描述希望使用替代措施的设施应报告的排放历史标准
- 描述EPA允许用替代措施替代检查的设备,而不需要“不实用的确定”